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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关于四川外国语大学与西南政法大学校际交换生选拔工作的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与西南政法大学互派学生校际交流学习的通知》(教务处〔202390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交换生选拔工作细则。

 

 

一、     推荐对象及名额

 

2022级法学专业45班在读学生,每班至多推荐3人。

 

二、     互派学习时间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

 

三、选拔学生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没有受到过学校的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自主学习能力强。

 

四、具体选拔办法

 

1.有意向的同学向学院提交互派交流学习申请并附成绩单至辅导员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65日上午9点前。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选拔条件对学生进行综合情况考核,若各班报名学生中符合选拔条件第一、二条的人数超过推荐人数上限,则根据学生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修读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第一排序标准,若出现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则以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作为第二排序标准,择优推荐。

 

3.名单确定后将公示3个工作日,有任何异议可向工作小组书面反映,交立德楼C201教学办公室周爱华老师处。

 

五、工作小组构成

 

林移刚、陈功、李佳、邓晓梅、宋姝、周爱华、陈玥

 

 

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

 

2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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