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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2022级社会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川外教〔2022〕3号)相关精神,为有序推进2022级“2+2”社会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流对象

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2022级社会学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工作小组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学院副书记、社会学系主任、社会工作系主任、2022级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

组长:林移刚、陈功

成员:邓晓梅、李佳、谭霞、于永菊、庹安方、周爱华

三、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原则。根据社会学、社会工作人才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进行专业布局,确定各专业办学规模。

2.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能力特长在大类所含专业内自愿选择专业,根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3.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以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专业分流的实施方案和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四、分流计划

专业

班级

每班人数下限

每班人数上限

社会学

2

30

40

社会工作

1

40

60

依据人才市场需求、专业布局、教学资源、招生计划等拟定本分流计划。2022级社会学类在读本科生共113人,学生依据个人兴趣、发展规划和能力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最终分流到社会学、社会工作两个专业,共计3个教学班。其中,社会学专业2个班、社会工作专业1个班,原则上社会学每个班最少30人,最多40人,社会工作专业1个班最少40人,最多60人。学院将依据学生志愿和成绩排序确定分流专业。

五、专业确定程序

1.发布分流计划、实施细则后,学生按照“自由申请”的原则,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填专业。

2. 专业分流工作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评。(1)统计各专业被选定的人数。若某专业被选人数不足当年计划招生的最低人数时,则须根据学生成绩来进行调剂,直到补足最低招生人数。(2)调剂方法:将已经选择需调剂专业的学生排除,将其他学生的成绩排序,按照第1-3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所示,以所修读专业课程初次考试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作为标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若平均学分绩点(GPA)相同,则按照已修专业课程初次考试的加权平均分为标准排序。按照成绩排序,如需调剂n名同学,则成绩排序在后n名的学生分流入调剂专业。(3)若有学生因为排名靠后需调剂,但又在其选定专业方面确有较大发展潜力或因个人原因不适合调剂专业,可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分流工作小组论证、研讨后集体决策是否能够进入选定专业。(4)一旦申请成功、分流完成,学生便不能因个人原因调换专业。

3.分流结果经专业分流工作组审核后,在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专业分流工作组书面反映,由工作组负责答复。

六、分流工作流程

5月20日至5月25日: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并向学生做好宣传、答疑工作。

5月27日至5月31日: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6月3日至6月7日:学院按照本单位报备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依据学生志愿和成绩排序确定分流名单,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尽快调查,妥善处理。

6月11日4点前:学院向教务处教务科报送新设班级专业及学生名单纸质版。

6月:教务处教务科维护教务系统内班级和学籍信息。学生按照分流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


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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