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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 关于设置教师学科科研培育项目...
 

   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学国家一流专业、法学、社会学市级一流专业建设以及社会工作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为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筹备和申报打下更坚实的基础,鼓励我院教师科研兴趣,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各级项目做充分的酝酿和准备,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设置学院科研培育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经费来源

 

   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社会工作建设经费。

 

二、科研培育项目类别

 

1.科研著作类项目。资助比较成型的科研项目选题,能以著作形式结项并出版,立项后资助出版拟资助2-3项,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总额度不超过15万元;

 

2.一般研究类项目,资助比较成熟的科研项目,产出科研论文,并培育为申请省部级以上项目。拟资助4-5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总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青年研究类项目,资助青年教师设计、申报科研项目,产出科研论文,并培育为申请省部级以上项目。拟资助4-5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总额度不超过5万元。

 

三、培育项目结项要求

 

1.科研著作类项目需要和出版社签订出版意向合同,并需要在2023年内完成书稿,篇幅必须在10万字以上;

 

2.一般研究类项目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者SCISSCICSSCI等正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如能成功获批重庆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免于结项;

 

3.青年研究类项目须含至少公开发表2篇本科学报以上学术论文,如能成功获批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重庆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免于结项。

 

4.所有项目周期最长为2年,即202312-202512月。

 

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院的在职在岗人员;

 

2.所申报项目研究期内应在岗工作;

 

3.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以申报截止时期为准);

 

4.申报主题不得超出社会学大类范畴,鼓励法学学科教师申报学科交叉、融合类选题;

 

5.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项目;项目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

 

6.申报人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也可以以团队名义申报。

 

7.已经获得过各类各级资助的项目不能相同、相近或者相似的题目重复申请。

 

五、申报流程:

 

1.下载并填好《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并将电子版交至包宏萍老师处;

 

2.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校内外特约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专家评审后的拟立项名单报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查后公式并正式立项。

 

六、本方案经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最终解释权归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学术委员会所有。

 

七、申报截止时间:2022121日上午10时。

 

联系人:包宏萍    联系电话:17729644066      

 

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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