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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教工党支部9月主题党日活动顺利举行
 

2021年9月17日下午,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教工党支部在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区立德楼C517举行了9月主题党日活动,23名支部党员参加此次活动。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邓晓梅主持会议。活动前,支部已经下达本月学习任务,要求党员集中学习前进行自学,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的伟大精神永远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版)等。

在集中学习前,教工党支部书记邓晓梅首先向党员通报了支部人员变动情况,指出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8人,预备党员1人,同时汪径老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也在组织的各种考察程序中。此外,她提出经过上学期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整改承诺,本学期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有所调整,计划开展2-3次观影和1次实地研学,并现场征求了党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接着,学院党总支书记陈功领支部书记讲专题讲课——《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学习解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她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助于加深对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的认识,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史和伟大贡献的认识及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宝贵经验和根本要求的认识,也能加深我们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重大意义的认识、加深对在新征程上夺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胜利的信心和决心的认识。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陈书记从“一个主题、四个成就、五个庄严、九个必须”对讲话精神进行了解读,最后她提出每一位党员都要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矢志践行初心使命,奋力开创光辉未来。

随后,教工党支部书记邓晓梅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她为大家介绍了教育法修订的意义、过程、原则和主要内容,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版)第五条的修订内容。她指出,旧版内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新版则增加了“劳”的发展要求。在此基础上,教工党支部书记邓晓梅提到为了回应教育法的修改,我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也作了相应调整,增加了劳动学分,但尚未确定课程的具体形式,大家在今后的教学中可以注重探索研究如何进行劳动素质与能力的培养,也提醒大家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紧接着,围绕着集体学习的内容,支部党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分享感悟。陈功书记提到院系在制定“十四五”规划时应当深入贯彻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之作为行动纲领,进一步推动院系内学科建设和三个专业的融合发展。唐伟老师回忆了自己本科时的劳动经历,由学校组织、学生分散进行每学期六次的校内劳动,认为这种形式值得借鉴。蒋亚丽老师提出自己的想法,结合专业优势,结合实践教学基地在乡村建立劳动实践基地,让学生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林移刚老师则提出应当将政治学习与学术研究相结合,既能体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又能把握住最时兴、最前沿的社会热点。胥兰兰结合近期观看的时代楷模王红旭老师的事迹,提出自己的感想。王老师以生命托举生命的英雄壮举,彰显大爱,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当代人民教师的时代内涵,提议我们要向王红旭老师学习,做到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立足平凡岗位,砥砺前行,奋发有为,这就很好了体现我们对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涂鹏老师也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看到了王红旭同志的爱岗敬业、肯于付出,用日常行动书写着这份职业的品格与坚持。感动于他面对危机时的英勇壮举,不仅用自己的生命托举着生命,更托举着这份职业的价值精神,托举着国家的民族的希望。老师们各抒己见,交流十分热烈融洽。

最后,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邓晓梅就此次党日活动作了小结,并且再次提醒各位党员同志会后要加强自主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懂悟透,结合实际工作生活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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