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培养方案 >
 
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2020级社会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 分流对象

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2020级社会学类全日制本科生

二、 工作小组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学院副书记、社会学系主任、社会工作系主任、2020级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组成。

组长:陈功 、林移刚

成员:李佳、邓晓梅、唐伟、张艳萍、郭益维、周爱华

三、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原则。根据社会学、社会工作人才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进行专业布局,确定各专业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2.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在大类所含专业内选择专业,尊重学生意愿。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学生专业分流的实施方案和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四、分流计划

专业

班级

每班人数下限

每班人数上限

社会学

2

30

32

社会工作

1

40

42

依据人才市场需求、教学资源、招生计划等拟定本分流计划,2020级社会学类在读本科生共102人,学生依据个人兴趣和特长填报流入专业志愿,最终分流到社会学、社会工作两个专业,共计3个教学班。其中,社会学专业2个班、社会工作专业1个班,原则上社会学每个班30至32名学生,社会工作40至42名学生。学院将依据学生志愿和成绩排序确定分流专业。

五、专业确定程序

1.发布分流计划、实施细则后,学生按照“自由申请”的原则,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选填专业。

2.专业分流工作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评。(1)统计各专业被选定的人数。若某专业不足当年计划招生最低人数时,则根据学生成绩排名来进行调剂,直到补足最低招生人数。(2)调剂方法如下:将已经选择需调剂专业的学生排除,将其他学生第1-3学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所示,所有修读专业课程初次考试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作为标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照已修专业课程初次考试的加权平均分为标准排序。按照成绩排序,如需调剂n名同学,则与需调剂学生总数相等的、成绩排序在后n名学生则流入调剂专业。(3)若有学生因为排名靠后需调剂但又在原选定专业方面有较大发展潜力,可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分流工作小组论证、研讨后集体决策是否能够进入该专业。(4)一旦申请成功、分流完成学生便不能因个人原因调换专业。

3.分流结果经专业分流工作组审核后,在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专业分流工作组书面反映,由工作组负责答复。

六、分流工作流程

分流工作在第4学期启动,在第4学期第15周前完成分流工作。第5学期正式按照专业分流培养阶段的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1.第4学期1-8周开展专业确认工作。学院在第12周公布专业接收计划、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做好宣传、答疑工作,公示5个工作日。

2.13周,学生填写专业志愿表,学院进行专业分流与调剂。

4.第14周,将分流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第15周,将分流结果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

2022.5.11

关闭窗口
 
   

办公室电话:65336130  辅导员电话:65313303 65360581 65327561  
地址: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区行政楼2楼